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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GREGORY THOMAS
對於我們這些出生於1965年至1980年之間的“X一代”﹐唯一可以引起共鳴的問題是:“你的父母是什麼時候離婚的?”這個問題的答案給我們的人生道路帶來了重大影響。不相信就問問你身邊的“X一代”﹐他們會記得所有的一切。
當我父親在1981年春天離開我們、和他的行政助理情人及她的4個孩子搬到5個州以外的地方時﹐我原先熟悉的那個世界終結了。透過我12歲的眼睛﹐我看到原先端莊優雅、博學多才的母親變成了一個幽靈﹐穿著汗漬漬的睡衣﹐頂著一頭亂發﹐坐在遊戲房舖著灰色地毯的地板上嚎啕大哭。我的弟弟﹐從一個單純可愛的小男孩長成了一個憂鬱、憤怒的巨獸﹐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沉迷於黑色繪畫小說和電腦遊戲。
我在費城郊區度過了中學的剩餘時光﹐惹出了一系列麻煩:經常抽煙、嗑藥、被學校開除﹐高中最後一年的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在精神病房度過的。我見父親的次數屈指可數﹐但每次見到他﹐我都覺得他越來越像現實版的達斯口維德(Darth Vader):一個包裹在人類內臟外的冷酷機器人。
在成長過程中﹐我和弟弟經常要自己照顧自己﹐屬於脖子上掛著鑰匙、居無定所的兒童﹐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這種孩子的數量相當龐大。在我們居住的那個區﹐到處可見神色悲傷、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小孩﹐他們總是遊盪在二手唱片店和火車站後面的庫房之間﹐在這裡尋求刺激﹐然後在不同的住所之間輾轉遷徙:工作日住在母親家﹐每隔一週的週末又要住到父親的公寓。
我在高中時認識的一個男孩被單獨安置在一套公寓里﹐因為他那對離異的父母都不願讓他住在自己家。自然而然地﹐我們在放學後(有時甚至逃課)都喜歡跑到他的住所﹐喝酒、嗑藥。無論我們什麼時候到他家﹐他總是醉醺醺的。幾年前﹐一位朋友告訴我﹐她聽說這個男孩在30歲的時候就因飲酒過度而身亡。
16年來﹐我經常對我丈夫這麼說﹐“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不要離婚。”尤其是在我們的孩子出世以後。顯然﹐我們這代人當中的許多人至少擁有大致相同的感受:離婚率在1980年左右達到最高峰後﹐目前位於1970年以來的最低水平。事實上﹐經常被提及的一個典型統計學論點──美國大約有一半的婚姻會以離婚告終──只在20世紀70年代得到了印證﹐換句話說﹐也就是我們父母那一代的婚姻。
我父母那個年紀的人常說﹐“親愛的﹐你們當然覺得離婚是一種毀滅性打擊﹐對於還是小孩子的你們來說﹐這是一段可怕的、讓人迷失方向的時期。你們當然不希望自己和家人經歷這一切﹐但有時候﹐父母分開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更好的選擇﹐每個人都會更幸福。”
這種觀點讓我想起威廉口施特勞斯(William Strauss)和內爾口豪(Neil Howe)在《世代》(Generations)這本書中提到的一系列讓我難以釋懷的統計數據:在1962年﹐有一半的成年女性認為﹐即使婚姻生活很糟糕﹐父母也應該為了孩子而繼續維持下去﹔到了1980年﹐只有五分之一的人這麼認為。這兩位作者寫道﹐“五分之四的成年人聲稱離婚後生活更幸福﹐但是大多數孩子的感覺正好相反。”
我和我丈夫的婚姻顯然處於“X一代”婚姻研究的範疇之內。我們住在一起將近八年後才結婚﹐儘管統計數據顯示﹐婚前同居男女的離婚率比未同居夫婦高出48%﹐但我們對此毫不理會。
我們這些從離異家庭的災難中存活下來的一代人決定永遠也不讓我們的孩子遭受這樣的傷害。我們對此深有體會。我們處理每件事情的方式都和父母不同﹐根本前提很簡單:孩子第一意味著我們不會離婚。
但是﹐即使是在那些下決心永遠也不離婚的人當中﹐婚姻也確實在解體。在結婚9年後﹐我我和我丈夫已經成為一對可憐的、被動攻擊型室友。我曾經甩手不管廚房的事﹐一年沒有洗碗。我丈夫一直“找不到時間”讀我寫的書。除了討論家庭開銷事宜外﹐我們很少說話。我們至少兩年沒有睡在同一個房間。像我們這樣有這麼多年幼孩子的父母﹐每晚例行公事地在孩子床邊半夢半醒地唱催眠曲的狀態要持續好幾年﹐由此帶來的一個副作用就是夫妻分房。但是﹐我從未考慮過離婚﹐甚至從來沒有動過這個念頭。我很高興我的孩子能有一個完美的父親﹐全家一起吃飯﹐家庭生活穩定﹐跟鄰里相約遊玩。
但是後來﹐有一天晚上﹐我發現自己陷入了一種曾經發誓要摒棄的狀態:悲涼。我流著眼淚告訴我丈夫﹐我們就像一對無法忍受對方的兄妹﹐而不是一對夫婦。然後﹐我聽到我丈夫說﹐他感覺我們好像從來沒有真正做過夫婦﹐他對我們沒有在十年前分手感到遺憾。他說﹐“我受夠了。”這個情景就好像宇宙的力量突然爆發了﹔由此帶來的可怕結局就像是濃密的烏雲遮住了天空﹐遮住了這個世界的每一寸角落。一切都結束了。
我不知道怎樣才能營造一個完美的婚姻。我比較認同馬克口吐溫(Mark Twain)在1894年的日記中所寫的那句話:“在攜手走過婚姻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前﹐沒有哪個男人或女人真正知道什麼是完美愛情。”但我確實知道離婚意味著什麼﹐我和我的前夫都希望盡可能做好這件事。
“X一代”中的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友好離婚”這個詞可能讓人覺得矛盾﹐但它越來越成為一種大趨勢和現實的可能性。相比代價高昂的有爭議訴訟﹐代價相對低廉的無爭議離婚仲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普遍。我們的許多同齡人都太熟悉父母離婚時殘酷的法庭大戰了﹐我們不打算讓自己的孩子也經歷這一切。弗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的一項最新研究顯示﹐和那些鬧上法院的夫婦相比﹐決定通過仲裁方式離婚的夫婦更有可能定期討論孩子的需要和問題﹐更願意參加學校重大活動和日常活動﹐以及陪孩子度假。
對於我們這些出生於1965年至1980年之間的“X一代”﹐唯一可以引起共鳴的問題是:“你的父母是什麼時候離婚的?”這個問題的答案給我們的人生道路帶來了重大影響。不相信就問問你身邊的“X一代”﹐他們會記得所有的一切。
當我父親在1981年春天離開我們、和他的行政助理情人及她的4個孩子搬到5個州以外的地方時﹐我原先熟悉的那個世界終結了。透過我12歲的眼睛﹐我看到原先端莊優雅、博學多才的母親變成了一個幽靈﹐穿著汗漬漬的睡衣﹐頂著一頭亂發﹐坐在遊戲房舖著灰色地毯的地板上嚎啕大哭。我的弟弟﹐從一個單純可愛的小男孩長成了一個憂鬱、憤怒的巨獸﹐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沉迷於黑色繪畫小說和電腦遊戲。
我在費城郊區度過了中學的剩餘時光﹐惹出了一系列麻煩:經常抽煙、嗑藥、被學校開除﹐高中最後一年的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在精神病房度過的。我見父親的次數屈指可數﹐但每次見到他﹐我都覺得他越來越像現實版的達斯口維德(Darth Vader):一個包裹在人類內臟外的冷酷機器人。
在成長過程中﹐我和弟弟經常要自己照顧自己﹐屬於脖子上掛著鑰匙、居無定所的兒童﹐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這種孩子的數量相當龐大。在我們居住的那個區﹐到處可見神色悲傷、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小孩﹐他們總是遊盪在二手唱片店和火車站後面的庫房之間﹐在這裡尋求刺激﹐然後在不同的住所之間輾轉遷徙:工作日住在母親家﹐每隔一週的週末又要住到父親的公寓。
我在高中時認識的一個男孩被單獨安置在一套公寓里﹐因為他那對離異的父母都不願讓他住在自己家。自然而然地﹐我們在放學後(有時甚至逃課)都喜歡跑到他的住所﹐喝酒、嗑藥。無論我們什麼時候到他家﹐他總是醉醺醺的。幾年前﹐一位朋友告訴我﹐她聽說這個男孩在30歲的時候就因飲酒過度而身亡。
16年來﹐我經常對我丈夫這麼說﹐“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不要離婚。”尤其是在我們的孩子出世以後。顯然﹐我們這代人當中的許多人至少擁有大致相同的感受:離婚率在1980年左右達到最高峰後﹐目前位於1970年以來的最低水平。事實上﹐經常被提及的一個典型統計學論點──美國大約有一半的婚姻會以離婚告終──只在20世紀70年代得到了印證﹐換句話說﹐也就是我們父母那一代的婚姻。
我父母那個年紀的人常說﹐“親愛的﹐你們當然覺得離婚是一種毀滅性打擊﹐對於還是小孩子的你們來說﹐這是一段可怕的、讓人迷失方向的時期。你們當然不希望自己和家人經歷這一切﹐但有時候﹐父母分開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更好的選擇﹐每個人都會更幸福。”
這種觀點讓我想起威廉口施特勞斯(William Strauss)和內爾口豪(Neil Howe)在《世代》(Generations)這本書中提到的一系列讓我難以釋懷的統計數據:在1962年﹐有一半的成年女性認為﹐即使婚姻生活很糟糕﹐父母也應該為了孩子而繼續維持下去﹔到了1980年﹐只有五分之一的人這麼認為。這兩位作者寫道﹐“五分之四的成年人聲稱離婚後生活更幸福﹐但是大多數孩子的感覺正好相反。”
我和我丈夫的婚姻顯然處於“X一代”婚姻研究的範疇之內。我們住在一起將近八年後才結婚﹐儘管統計數據顯示﹐婚前同居男女的離婚率比未同居夫婦高出48%﹐但我們對此毫不理會。
我們這些從離異家庭的災難中存活下來的一代人決定永遠也不讓我們的孩子遭受這樣的傷害。我們對此深有體會。我們處理每件事情的方式都和父母不同﹐根本前提很簡單:孩子第一意味著我們不會離婚。
但是﹐即使是在那些下決心永遠也不離婚的人當中﹐婚姻也確實在解體。在結婚9年後﹐我我和我丈夫已經成為一對可憐的、被動攻擊型室友。我曾經甩手不管廚房的事﹐一年沒有洗碗。我丈夫一直“找不到時間”讀我寫的書。除了討論家庭開銷事宜外﹐我們很少說話。我們至少兩年沒有睡在同一個房間。像我們這樣有這麼多年幼孩子的父母﹐每晚例行公事地在孩子床邊半夢半醒地唱催眠曲的狀態要持續好幾年﹐由此帶來的一個副作用就是夫妻分房。但是﹐我從未考慮過離婚﹐甚至從來沒有動過這個念頭。我很高興我的孩子能有一個完美的父親﹐全家一起吃飯﹐家庭生活穩定﹐跟鄰里相約遊玩。
但是後來﹐有一天晚上﹐我發現自己陷入了一種曾經發誓要摒棄的狀態:悲涼。我流著眼淚告訴我丈夫﹐我們就像一對無法忍受對方的兄妹﹐而不是一對夫婦。然後﹐我聽到我丈夫說﹐他感覺我們好像從來沒有真正做過夫婦﹐他對我們沒有在十年前分手感到遺憾。他說﹐“我受夠了。”這個情景就好像宇宙的力量突然爆發了﹔由此帶來的可怕結局就像是濃密的烏雲遮住了天空﹐遮住了這個世界的每一寸角落。一切都結束了。
我不知道怎樣才能營造一個完美的婚姻。我比較認同馬克口吐溫(Mark Twain)在1894年的日記中所寫的那句話:“在攜手走過婚姻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前﹐沒有哪個男人或女人真正知道什麼是完美愛情。”但我確實知道離婚意味著什麼﹐我和我的前夫都希望盡可能做好這件事。
“X一代”中的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友好離婚”這個詞可能讓人覺得矛盾﹐但它越來越成為一種大趨勢和現實的可能性。相比代價高昂的有爭議訴訟﹐代價相對低廉的無爭議離婚仲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普遍。我們的許多同齡人都太熟悉父母離婚時殘酷的法庭大戰了﹐我們不打算讓自己的孩子也經歷這一切。弗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的一項最新研究顯示﹐和那些鬧上法院的夫婦相比﹐決定通過仲裁方式離婚的夫婦更有可能定期討論孩子的需要和問題﹐更願意參加學校重大活動和日常活動﹐以及陪孩子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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