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時報的報導,該報告指出,在避稅操作下,蘋果在2009到2012年間,至少有740億美元的營收沒有繳交一毛錢的稅。蘋果上個月宣布總額1,000億美元的回饋股東計畫,儘管現金部位傲人,卻選擇發債籌措該計畫的資金,用意是躲過美國上看92億美元的高額稅金,蘋果稅務操作因而引發各界關注。

美國參院調查委員會調查後發現,蘋果在利用稅務操作進行節稅上的確是箇中好手。參院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Apple與愛爾蘭政府私下商議把稅率降至2%,較當地法定稅率12%還要低,然後利用當地作為避稅網絡的基地,蘋果在愛爾蘭設立多家子公司,做為蘋果海外營收資金的管理機構,透過將海外獲利移轉至愛爾蘭這些子公司,蘋果得以避開在全球各個國家的龐大稅負。就連在愛爾蘭,蘋果繳交的所得稅率也極低,據調查過去10來年蘋果子公司繳交的所得稅率都在2%甚至以下,遠低於一般的12%,有一家子公司2011年繳交的稅率僅0.05%,另一家叫蘋果國際營運(AOI)的子公司,過去5年來甚至沒申報任何所得稅。蘋果不以將獲利移往境外避稅天堂為滿足,它更進一步設立掌控數百億美元的海外子公司,卻聲稱它們不適用任何地方的徵稅規範。

蘋果子公司 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過去 3 年淨利約 300 億美元,但這家公司聲稱不屬於任何國家,也拒絕向任何國家申報公司所得稅。蘋果在愛爾蘭設有5間子公司,其中3間並非當地「稅務居民」,毋須向愛爾蘭政府納稅。愛爾蘭稅法規定,只有在當地管理的公司才屬「稅務居民」,美國法例則規定只要公司在某一國註冊,便算是「稅務居民」,蘋果正是利用兩國對「稅務居民」的定義差別來避稅。蘋果這種避稅方式「獨一無二」。委員會主席萊文形容,蘋果是要試圖找到避稅的「聖杯」,「它創建了持有數百億美元的海外子公司,卻聲稱不是任何地方的稅務居民。」蘋果利用「成本分攤協議」,將智慧財產的資產轉移到境外,並將智財資產獲利轉移到愛爾蘭的子公司。

庫克未有提出建議的減稅幅度,而按現行規例,美企調回的海外盈利將被徵收35%稅率。哈佛商學院教授德賽批評,稅率過高無異鼓勵企業將錢放在海外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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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是一間國際化的公司,其61%的營收都來自海外營運。美國參議院指控,蘋果為了逃稅,涉嫌在稅收較低的國家設立空頭子公司,如愛爾蘭。美國參議院的報告雖然沒有明白指控蘋果有違法行為,但卻表明蘋果透過海外子公司逃稅。但湯普森指出,公司找尋方法節流,是再自然不過的事。非營利組織〈稅收分析師〉(Tax Analysts)首席經濟學家蘇利文(Martin Sullivan)也表示,其他競爭對手都在這麼做,若蘋果不這麼做的話才是傻子。美國當然不想放過蘋果在海外的營收,但事實上卻不允許他們這樣做。

蘋果是一家美國公司,也是一家全球化的企業,並且大多數蘋果的員工和營收都來自於海外。其他的已開發經濟體,企業稅收都沒有美國的35%來得高,也難怪奇異(GE)、谷歌(GOOG-US)這類的大企業被逼得往海外走,以開源節流。因為美國任何一個「法定稅率」都相當高,蘋果只要在海外設公司,就可以省下一大筆錢。就算將美國企業所得稅大幅調降至25%,也敵不過愛爾蘭的12%。若企業要開工廠,當然會選擇愛爾蘭。美國稅務中心專員葛雷克曼(Howard Gleckman)表示,「打個比方,蘋果將營收放在海外,隨後又想要在美國投資。但卻礙於將資金運回美國要付出昂貴代價,便以賣債券來當作替代方案,再用賣債券的錢付給稅務律師,以減輕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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