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顯雄花了10年,整合57戶住戶,完成這件住戶自建都市更新案。「10年啊!很長的時間,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陳顯雄原來55坪的家,因為危樓的「身 分」,市價每坪只有40萬元(遠低於附近每坪60萬元的中古大樓行情),經過都更魔法,變成65坪,每坪價格至少80萬元起跳的新宅

1.都更程序總是耗時費力

都更最大的成本是時間與整合,除了過程要花時間整合居民與建商意見外,還要符合政府單位的意見,耗時、耗力的過程,才是房屋增值背後所看不見的心血與辛勞。

整個流程中,其實最大的成本是「時間」,以及在複雜人、事、物間的「協調」與「溝通」。對投資客而言,更應注意機會成本,否則可能一筆大錢就此壓注在上面,讓你進退兩難。

2.缺乏共識與信任是最大絆腳石

根據台北市已通過的80多件都更案的時間統計來看,平均 每件案子光從掛號審查到核定完成獲准實施,共需1,200多天(約40個月),其中就有1,000多天都花在實施者與住戶間的溝通與補件上面。

居民跟居民之間不信任,或是居民與建商之間的不信任,都是阻礙都更進度的障礙。舉 例來說,居民彼此懷疑其他人從建商得到較多好處,或認為越晚簽字好處越多,以及社區居民懷疑建商得到太多的利益等,都會阻礙一樁都更案的同意門檻,而延宕 時程。

3. 隱藏風險、慎選建商

都更還有一個隱藏的黑洞是,都更重建房屋必須花費時間,而重建時間過程中,會有很多建築成本與土地、房屋市值的變動,在房市處於房價上揚的多頭階段,爭議不大;一旦房市翻空,老屋翻新後的房價下跌,將會造成建商與原住戶間的糾紛。

都更重建前後的房屋價值變動,以及房屋權利認定方式,恐怕是很多老屋投資客疏忽去認知的地方。

都更流程10步驟

1.確認使用分區和土地持分(最好是住四、商二的房子,房子越老越好,住戶越少越好)
2.住戶形成共識(可由住戶自發,也可由建商促成)
3.簽署「發起都更同意書」(住戶1/10同意即可)
4.與建商談判改建方式
5.取得權利分配資料與位置詳圖(資料越詳細越好,最好調閱施工圖)
6.簽署都更同意書(原則上需3/5的住戶,或土地面積2/3的持有人同意)
7.都更計畫獲准
8.簽署權利變換計畫
9.搬家、拆老屋、建新屋(都更最關鍵的階段,最怕釘子戶出現)
10.完工過戶,取得新房


參與都更時,有哪些賦稅減免優惠?
答:更新地區內的土地與建築物,可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1.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免徵地價稅;仍可繼續使用,減半徵收。但未依計畫進度完成更新,而責任在土地所有權人,將依法課徵稅捐。
2.更新後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
3.依權利變換取得的土地與建築物,在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也就是分回來的房子第一次轉手時),減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40%。
4.不願分房子而選擇拿錢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
5.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的土地,沒有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的人,免徵土地增值稅。
6.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也就是合建須與建商分擔的成本),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依法定建蔽率重建,獎勵容積上限為何?
答:給予獎勵後的建築容積,不能超過該建築基地「1.5倍之法定容積」,或該建築基地「0.3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

建商成本分析

EX:
             
住三  225 *1.2 (容積獎勵) *1.4 (容積率移轉上限) / 0.6(公設) = 450(實際銷售面積不含容基移轉 )
   
           (土地成本(A)+營建成本(B)+管銷成本(C))X建商利潤(D)=房價(E)

A=每坪200萬元(土地取得成本╱450%(住3及住3-2用地扣除梯廳、陽台等不計入容積後,平均可開發容積率=每坪44.4萬元
B=每坪12萬元(近年周邊推案平均營造成本)
     南部 每坪6~8萬/坪,記得要以建造當時的時間點來判定,而不是以完工交屋銷售的時間來定此數據值
C=管銷費用約佔土地及營建成本3%
D=125%(以建商平均推案利潤25%計算)
E=每坪7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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