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3519)上周五主動公布可轉換公司債(CB)將造成第三季金融資產損失,引起市場高度關注。依相關規定,CB發行因屬於潛在負債,每季季底需依股價漲跌進行評價,若股價出現上漲,意味潛在負債更多,需提列金融評價損失;反之,股價下跌將有回沖利益。

過去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太醫,曾因股價大漲造成大幅多金融減損,致出現嚴重損失,不過之後,隨著投資人相繼要求轉換成股票或到期,最後也是全數回沖,因而最重要的還是要回歸到公司營運本質上。

他強調,公司發行CB需依市價評價,會因著股價漲跌而造成獲利的波動,但這是屬於會計原則;只要營運成長動能強,投資人轉換意願會較強,即使因股價大漲而提列損失,最後仍可回沖。

元富投顧總經理劉坤錫則分析,第三季到底還有哪些公司會因發行CB而需提列金融減損,對於每股稅後純益(EPS)的影響數有多少?無法純以股價漲幅推估,因這還涉及公司發行CB額度、投資人轉換比例以及股本大小等,通常股價大漲,較能吸引投資人轉換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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