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14日於內政部舉行記者會,公布修正草案內容,並送交行政院審議,草案中共修正48條,新增17條,刪除1條。

內政部修正「都市更新絛例」草案昨天出爐,受文林苑都更案的影響,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都更門檻,明定資訊傳遞必須適用「公示送達」,以確保相關人收到訊息;還新增若涉及權利變更都更案,建物須全數拆除後才能預售等規定,都被視為「文林苑條款」。

這次修法最重要的精神是保障居住者的權益,並適度調整政府的角色。未來都市更新單元,須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強化都市計畫與都更的連結;至於民間自劃的都市更新單元,需要併同事業概要提出申請,並經地方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實質審查通過,才能核准確認實施範圍。

新版都更條例草案明訂,都更案權利變換時,必須等到建物全數拆除後才可辦理預售,違者將按次,處以銷售金額30%的罰鍰。主管機關審議相關計畫後,在出現「重要變更」影響所有人權益時,可第2次公開展覽,讓所有權人有再次撤回同意書的機會。至於同意書簽定時機、應記載事項等將另授予子法訂定,避免外界質疑同意書是「空白授權」狀況。

新版都更條例草案第54條修正代拆規定,將分為政府主導都更及民間主導都更2部份,政府主導者由政府代為執行;民間主導則分3階段,若雙方協調、主管機關協調不成,交由司法機關裁判後,由主管機關代拆。在都更同意成案門檻部分,若是由民眾自行申請的都更,住戶同意比例達10分之三即可成案;但若是由建商等都更事業機構申請,同意門檻則為10分之五。至於都更所有權人數及面積同意比率,則依劃定地區的不同,分級區別為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四或十分之九。但如果都更牽涉建築物的安全,就不需90%同意;

為確保將重要通知確實交到所有權利人的手裡,條文也明訂,一律以雙掛號或專人送達,必要時可用民事訴訟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或刊登公告。在辦理階段,也應適時提供相關過程的資料與咨詢服務。

建商反彈:將寸步難行

興富發建設副總廖昭雄則表示,都更條例修正案的版本,看起來並不會加速順利推動都更;興富發將不再碰新的都更案,除非將來政府、地主、建商都理性冷靜面對都更的意義和需求再說。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民直言:「都更之路已死!」以這樣的法令架構、地主和政府的心態,只會走進不歸路。

文林苑事件迄今,都更案幾乎全面停擺,許多都更公司、「掮客」紛紛退場,市政府展現的態度更是消極;據悉,台北市進行中的600多個都市更新概要計劃、包括280多個都更事業計劃,幾乎都面臨停滯,許多建商已擺明,不再碰都更案。

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長張義權表示,此次修正版本有關提高事業計畫同意門檻到90%,未完成拆遷前政府不予發照、不准預售,權變由雙方委託估價師,這3點無可厚非;加速推動拆遷才是關鍵,畢竟台灣960萬戶住宅單位,至少有3分之1都是需要都更的5樓以下公寓,都更這條路勢必是回不去了。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事業計劃同意門檻由80%提高到90%將拉高整合門檻【店面至少一半同意樓上住戶完全同意】,有利真正要推動都更的大型建商;不過有關釘子戶的拆遷,司法代為拆除的機制,恐怕將使建商得花至少2年,等待司法判決,相對將增加釘子戶談判籌碼、形成少數人綁架多數人。 後面沒簽同意書的10%,決定前面 90%的都更戶成敗。

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棋表示,內政部研擬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事業計劃和權利變換要同時送,本來事業計劃要搞定都已很困難,現在還要同步完成權利變換,更是難上加難;加上同意門檻從原本80%提高到90%,而且已簽同意的人又可不問原因無條件撤回,隨時可能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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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寓自文林苑強拆事件引發爭議後,即不再上漲,6月14日內政部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出爐後,由於門檻明顯趨於嚴格,都更整合成功更為不易,市場普遍看壞公寓價格。6月每坪成交均價較上月重跌6萬元、跌幅達11.6%。

當地房仲店表示,目前來看,之前進場的投資客尚未出現低價拋售情況,公寓成交均價重跌,主要是目前開高價的都更公寓產品幾乎全部賣不動,只有自住型產品仍有交易,而這類產品價格通常比較便宜,因此一舉拉低成交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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