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支出可以扣抵租金收入,但你先前購買房屋的貸款均已償還,現在再向銀行貸款,利息支出「非因購屋衍生的相關利息費用」,無法作為租金收入的費用。

所得稅法規定,租賃所得指的是,個人取得出租房屋的全年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至於「必要損耗及費用」,則是房屋的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財產保險費,以及房貸利息支出等。不過,這些房屋耗損及費用,房東必須在申報租賃所得時,提出確實證據才可以列舉扣除。

稅法規定的房貸利息支出,是指購買房屋時向銀行貸款的利息。國稅局查核利息支出時,會要求納稅人提出相關資金流程(例如貸款本金如何支付租賃房屋價款),以及支付銀行購屋貸款利息單據(例如房屋地址、所有權人、所有權取得日、借款日期、借款人姓名、借款用途)等證明文件,證明利息費用與出租的房屋有關。

房東除了可列舉實際發生的費用,作為租金收入的必要費用來扣除,若無法提出確實證據,可依財政部核定的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率(目前為租金收入的43%),作為租金收入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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